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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亏损企业员工工资涨幅不低于6%

时间: 2011-04-18 来源: 三峡晚报
    企业只要不亏损,都应按不低于6%的增幅给员工涨工资。昨日,湖北省人社厅发布2010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3%,增长上线为21%,增长下线为6%.严格控制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努力提高一线工人工资水平。

    对于不同企业,其职工工资增长幅度有不同的要求: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确定其职工工资增长幅度。

    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其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

    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上年亏损且今年可能继续亏损的企业,可按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安排,也可暂不增加工资。

    对电力、烟草等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及国家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即13%.

    各类企业应当在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后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制定贯彻落实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向全体职工公示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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