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劳务派遣
时间: 2011-04-21 来源: 中国律师人才网
案例:在北京肯德基工作了11年的徐某某,被法院一审认定其身份并不是肯德基的员工,要求肯德基补发工资和11年的经济补偿金的请求自然也就被法院驳回。肯德基公司胜诉的依据是:他的全体员工都与北京时代路桥劳动事务咨询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为员工代发工资、上保险。徐某某这样的肯德基员工就变成了路桥公司员工,而徐某某等人与肯德基之间则变成了“劳务派遣”的关系。
点评: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合同,不发生劳动关系,而一些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将劳力外包,成为一种派遣公司“管人不用人”,用人单位“用人不管人”的分离状态。且由于劳务派遣机构亦存在种种问题,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在选择劳务派遣公司上,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实力比较强的单位。